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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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职称评审中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等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年10月15日 09:16

全校各单位:

根据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党委教师工作部将于1015日——1022日对本年度参加职称评审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主讲教师资格、出国(境)访学实践经历、继续教育培训、师德年度考核、培养培训经历、微课大赛获奖等工作进行集中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

需携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到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室进行认定。

二、继续教育培训:

1.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的认定可根据学分银行制度(附件3)或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参照执行。

请仔细阅读《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中关于学时认定的项目要求,提供材料必须齐全真实

2.参评人员参照填写说明(附件1),按年度依次填写2016年至2020年近五年的公需课和专业课相关内容至《继续教育资格认定表》(附件3)。规定每年继续教育不少于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填写时符合条件即可,无需多填。

3.其中专任教师2020年度继续教育若采用学分银行制度,直接累计专业课80学分即可。

4.对于具体项目级别以及论文层次的认定以科技处审核为准,参评人员可先去科技处进行认定后,携带《继续教育资格认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室(双创楼413)进行认定盖章。

5.请参评人员将审核过的继续教育资格认定表的电子版以“单位+姓名+拟申报职称”为标题,发送至邮箱:jfzx_xatu@163.com

三、其他报审材料:

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请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以党委教师工作部登记在册的信息为准。

未尽事宜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靳于谦 电话:86173066


附件1:继续教育登记填写说明

附件2:继续教育资格认定表

附件3:学分银行

附件4: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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