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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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2019年度新入校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的通知

2019年09月25日 08:47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的示范和传帮带作用,根据《西安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校人〔2014〕8号)文件要求,学校将为本年度新入校青年教师配备指导老师,促进青年教师更好更快地成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养对象

    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入校的专任教师。

    二、 导师配备

    新入校青年教师导师制采用聘任制,指导教师人选由学院学术委员分会推荐,聘期为2年。学校会按照相关规定发放指导教师工作津贴。

    各相关单位须选择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学术造诣较深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担任导师,切实发挥指导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三、 工作安排

    1.各学院应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为新入校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选聘条件、程序和要求需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各学院应指导新教师认真填写《西安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签署意见后连同《青年教师导师制汇总表》(附件2)于2019年10月11月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422室)。

    3.指导教师应结合新入校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培养目标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并依此对新入校青年教师进行培养。重点指导新入校青年教师至少掌握一门本科主讲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点以及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指导新入校青年教师承担助教工作,撰写申报书,进行科学研究,提高科研能力,使之能够在短期内加入学科梯队,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等。新入校青年教师对指导教师的评价将作为指导教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4.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新入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管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四、工作要求

    1. 新入校青年教师需按照培养方案,积极主动跟随指导教师或其他教师随堂听课,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教案的制作和相关课程内容的试讲,努力提高授课技能技巧。

    2. 新入校青年教师应服从学院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加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记录。

    3.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开展,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切实选拔并鼓励支持优秀教师担任青年教师指导教师。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靳于谦,联系电话:86173066。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申请表

    附件2:青年教师导师制汇总表

    附件3: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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