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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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青年教师与王中林院士团队开展合作研究的通知

2019年09月24日 14:00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的学术水平,推进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提高学科综合实力,根据学校《关于青年教师工程化(实践化)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和十三五规划中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化的要求,以与王中林院士团队开展合作研究作为试点,选派青年教师参加本次合作研究,并予以政策支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要求

根据学院学科建设任务和个人实际情况,此次报名采取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学校选拔、择优选派的方式。

1. 选派人员原则上应为专任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与王中林院士研究工作具有较高的契合度。

2. 工程实践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

3. 合作研究期间保留原岗位所有工资待遇,根据实际情况,学校给予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在实践期间所产生的培训费、住宿费学校给予资助。

4. 此次合作研究,要求在所选方向上取得相关成果,三年内发表高水平 论文(光、材、物理发表SCI一区论文,其它发表SCI二区以上的论文)或主持一项国基金项目,职称评审中出国经历不做要求。

二、工作具体安排

1. 个人申请。申请合作研究的教师根据本年度教学、科研等工作时间安排,结合研究方向,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教师工程(社会)实践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

2. 单位审核。对于申请工程(社会)实践的教师,所在单位按照教学安排,结合教师申请挂职的岗位和研究方向择优遴选。部门统一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教师工程(社会)实践选派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审批。

3. 学校审批。根据报名情况,学校将成立专家组进一步遴选,确定选派人员。

4. 组织实施。对于通过选派审批的教师,需按要求签订《西安工业大学教师工程(社会)实践协议》(附件3)。

三、相关说明

1. 合作期间已选派的青年教师在王中林院士团队所在实验室工作,原则上不得随意离开,如有特殊需要,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王中林院士团队负责人批准以及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上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批备案;

2. 此次可以选派的学院有光电、机械、材化、电信、理学院,具体选派名额见附件4

3. 学校拟于10月上旬组织青年教师赴王中林院士团队对接、交流。

4. 各单位请将申请合作研究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于9271800前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fzx_xatu@163.com

联系地址:行政楼四楼422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73066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教师工程(社会)实践申请表》

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教师工程(社会)实践选派人员汇总表》

附件3:《西安工业大学教师工程(社会)实践协议》

附件4:《名额分配表》

附件5:《教师工程(社会)实践考核表》

附件6:《选派工作安排》


教师发展中心

                                     20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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