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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2019年04月15日 16:32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2018年11月,教育部印发了各类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这是新时代我国教师职业领域第一部行为准则,也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史上第一部成体系的职业行为准则。教育部同时印发和修订了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行为处理办法”,并就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明确了指导意见。这是继近年来对中小学、高校教师提出职业道德规范和“十条红线”、“红七条”师德底线等要求基础上对师德建设工作内容的又一次丰富和发展。为切实抓好对教育部师德系列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开展好“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传承好“西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的部署要求上来
(一)充分认识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做的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工作。教师在立德树人工作中“传道授业解惑”的特殊使命,自然而然的决定了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更高。教书育人,师德为魂,良好的师德师风是教师立德树人的基础,是评价教师队伍的首要标准。因此,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和基础性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始终牢牢扭住不放松,坚定不移地抓实抓好。
(二)充分了解师德建设面临的任务挑战。长期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的努力下,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绝大多数老师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总体是好的。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当前少部分教师在思想道德、社会公德、生活品德、学术道德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甚至突破了道德和法律底线,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抹黑教育事业形象,亟待强化治理,整风肃纪,纯洁队伍。为此,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把2019年作为我省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年,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统筹,提前谋划,创新工作方式,务求工作成效。
     二、认真贯彻中省师德师风系列文件精神,夯实全体教师师德师风基础,强化德高为范的师魂意识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师德师风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印发的各类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主的师德系列文件精神。
一是要做好宣传解读。各地各校对师德系列文件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坚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二是要抓好学习贯彻。各地各校要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对“十项准则”的学习贯彻,要迅速在本地本校掀起学习贯彻师德系列文件精神的热潮,要采取有力举措,使文件精神和师德师风建设入脑入心。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对文件中原则性的内容进行量化细化,制定具体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努力提高针对性、操作性,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要把准则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要把好教师入口关,在教师招聘、引进时组织开展准则的宣讲,确保每位新入职教师知准则、守底线。要重视教师在职培训,在各种研修学习中纳入准则的内容,加大对师德师风的要求。要不断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积极改进师德考核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科学性、实效性。要将准则要求体现在教师聘用、聘任合同中,明确有关责任,防止形式化、随意化。
     三、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制度要求,坚决实施“一票否决”
各地各校要切实抓好师德师风教育,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制度要求,处理好“三方面关系”。一是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十项准则”是在坚持以往师德规范基础上,进一步对教师提高政治素质、传播优秀文化、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提出的要求,实践中需要与“十条红线”、“红七条”、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规定结合执行。二是 处理好高线引领和底线要求的关系。“十项准则”结合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不同特点,分别提出师德规范的正面倡导,在高标准的引领的同时,明确了禁止行为,划定了底线。从正反两面为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提供遵循。三是处理好严管和厚爱的关系。严管虽然是准则的首要特征,各种禁止性规定为教师职业行为划出了底线,但其最终目的是使教师队伍更加纯洁高尚、更加风清气正,更加得到社会的尊重和敬爱,本质上是为了对教师职业声誉进行保护,从而实现对广大教师的关爱。
各地各校要把师德工作的各项要求贯穿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各方面,融入到教师管理的各环节,在教师招聘、培养培训、新教师入职教育等关键环节,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加大对失德违纪教师的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师德准则规范的严肃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教育部门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管部门、主责部门;各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抓师德同责,是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必须高度重视师德工作,切实强化师德建设。要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要强化工作力量。各地各高校切实认识到师德师风对教师队伍建设,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极端重要性,要积极健全师德工作体系和架构,明确工作专责机构,建强教师工作部门,加大对师德建设的时间投入、精力投入、资源投入,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努力形成体系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格局。
三是要认真总结梳理。近些年来,中省相继下发了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的系列文件,各市县和各高校也结合实际提出了许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举措,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盯住问题,抓好整改,建立师德工作台帐,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师德负面清单,并将2015年以来开展工作情况总结(附查处教师违纪情况)于2019年2月底前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处。
四是抓好末端落实。各地各校要按照准则及相应的处理指导意见、处理办法要求和精神,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把中省关于师德建设方面的制度要求,转化为具体的任务举措,细化为具体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制定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各地各校健全举报受理和违规查处机制,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
五是要注重工作成效。各地要将师德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师德问题整治成果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列入年度教育目标责任管理,将结果与当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评先评优挂钩。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对师德问题查处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学校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对制度建设迟迟不到位,教育、监督走过场,发现苗头问题不制止的部门和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并予以通报,努力促进师德建设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在学习贯彻和落实过程中,有好的做法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省教育厅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王小峰     电话:029—88668690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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