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1年公派出国(境)访学未按期派出人员延期派出、放弃资格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1年11月03日 16:22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和学校教师公派出国(境)访学管理规定,为做好学校公派出国(境)访学工作,现就20211231日前,因疫情原因,未按期派出公派出国(境)访学人员延期派出、放弃资格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2019年、2020年入选国家公派出国(境)访学教师(含西部项目),入选学校公派访学教师参照执行。

二、 受理范围

1.2019年入选人员,可于20211231日前派出,派出前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规定,于1119日前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如20211231日前无法派出,需办理放弃资格手续。

2.2020年入选人员,资格有效期于20211231日前到期的,可于20221231日前派出,派出前应按《办法》要求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后派出。现阶段无需在资格有效期内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

三、申请材料清单

1.原留学资格证书。(学校公派不需要提供)

2.公派出国(境)访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附件2

3.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的申请书,落款由本人签字。(需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4.延期申请理由证明材料。(使领馆拒签、延期签证文件或导师往来信件等)

5.原导师谅解信/原导师同意延期到访信函。(复印件)

6.新邀请函。(复印件,需载明新派出日期)

7.新导师简介。

8.新访学计划。

放弃资格人员需提供1-3项材料;

申请延期需提供1-6材料;

申请改派需提供1-8项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因疫情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不受2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限制。未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资格有效期到期后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2.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尽快通知本单位相应教师做好延期派出、放弃资格相关事宜,于2021111916:00前将公派出国(境)访学延期派出、放弃资格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fzx_xatu@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郝帅,联系电话:86173066


附件: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

行)》

2. 派出前管理申请表-申请人填写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112


上一条:关于组织2021年度新入校教师“微格教学”训练指导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Copyright 2013-2016 西安工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发展中心 |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城学府中路2号     邮编:710021      信箱号:419
部门信箱:xgjgb@xa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