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7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确定42名教师参加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现将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4月25日起至4月29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实名向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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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省2021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