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推荐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在职教师;
2.所有推荐人选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21年9月30日),且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五年以上;
3.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推荐人选,学位要求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科研单位原则上限报1人。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1.个人申请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经学术委员分会选拔,择优推荐,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名单(附件2)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2.教师发展中心根据被推荐人的业务能力及业务成果等情况,在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基础上,确定拟派出人选,并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入选的国内访问学者持录取证明材料,到教师发展中心办理国内访学研修手续。
四、资助方式及相关待遇
1.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校资助(本市不予资助)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及专项生活补贴,额度上限2.5万元/人·次。
2.访问学者在研修期间的国家工资、年度考核等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与管理评估
1.国内访问学者每半年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报告访学工作情况、研修情况及所获成果。
2.国内访问学者研修结束后,访学人员应提交完整的国内访学研修档案以及其它访学期间的研修材料。
3.访问学者研修结束返校工作后,按派出前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及任务表进行考核。考核材料包括返校后开设一门新课、申报至少一项(校级以上不含校级)课题,发表高水平论文一篇及访学总结等证明材料。
六、相关说明:
1.学校将在已入选人员中择优推荐国家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待国家相关文件发布后,按要求进行申报。
2.有意愿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教师,在申请接受学校时,原则上要求省外具有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条件的高水平大学。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工作,于2021年5月15日17:00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一份,纸质一式三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等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12,电子邮箱:jfzx_xatu@163.com)。
4.学校将继续加强国内访学的跟踪管理、中期考核以及回校考核等工作。
附件1: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2: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