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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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

2020年12月07日 10:10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教师〔20209号)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内容

通过培训学习,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寄语和《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以下简称《讲义》)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坚守立德树人初心,认清教育改革发展趋势,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

课程采取必修课和选修课相结合的方式。必修课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寄语精神和《讲义》精髓,设置重要寄语精神学习、《讲义》精髓领悟、立德树人初心和教书育人使命等模块内容;选修课聚焦于教育发展趋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实践与育人本领提升等模块,是对必修课的拓展和延伸。

二、培训方式和时间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www.enaea.edu.cn)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加学习(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也可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培训总计50学时,具体开班时间由学校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后再行通知各单位。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动员教师报名参加,并于1221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报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版发至jfzx_xatu@163.com培训费用为200/人,由学校统一支付给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请参训教师自主安排时间认真参加学习,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合格证书。

3专题网络培训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附件:

1、《关于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2、《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专题网络培训》报名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1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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