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专任教师继续教育学分银行(累积)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制度》)文件要求,学校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继续教育学分银行累积制度,学校专任教师每年度必须完成不少于8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学分转换可参照执行。为保证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开展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线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继续教育学分线上登记范围、类别及途径
(一)继续教育学分线上登记范围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范围为自2019年1月1日起全体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学分类别
继续教育学分主要包括培训班、国内外学术会议、学历学位提升等10个类别,内容及转换标准参见《西安工业大学专任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转换对照表》(附件1),如遇特殊情况,转换标准以教师发展中心解释为准。
(三)继续教育学分线上登记途径
线上登记学分分为三种途径,每次学习只记一次学分,不得重复登记:
1.校外学分:由校外单位主办且经学校同意派出参加的继续教育学习,通过校外学分登记途径进行登记;
2.校内学分:学院、职能部门主办且已在教师发展中心备案的继续教育学习,通过校内学分登记途径进行登记,其中由学院主办的此类学习每年认证不超过30学分;
3.在线课程学分:通过 “教师发展综合平台”自主进行的线上学习,由“教师发展综合平台”自动登记,每年认证不超过30学分。
三、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工作安排
继续教育学分实行分级审核制,教师发展中心在每年的9月和10月进行集中审核认证。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继续教育学分采用集中登记申请的方式进行。
(一)关于校外学分登记审核工作安排
1.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20日,完成校外继续教育学习的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请于6月20日前通过“教师发展综合平台”提出校外学分申请(已在“教师发展综合平台”审核通过的不得重复申请);
2.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工作;教师发展中心于6月30日前完成校级审核赋分工作。
(二)关于校内学分登记审核工作安排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20日,已在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并举办的校内学习,由主办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签到表等纸质材料交于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22),参加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培训照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jfzx_xatu@163.com,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进行审核赋分。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学院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由各学院院长总体负责。各学院应指定专人作为学院信息员负责“教师发展综合平台”的管理工作,于5月21日前将“教师发展综合平台”学院信息员联络表(附件3)交于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2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fzx_xatu@163.com,并通知各信息员加入QQ群“教发平台管理工作群”(群号:976820423),教师发展中心近期将对信息员进行线上培训。
2.由于教师发展综合平台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模块于近期才完成调试上线,本次继续教育学分线上登记采用集中登记申请方式进行,为规范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的管理,利用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6月20日之后日常的继续教育学分登记采用即时登记申请的方式,具体流程参见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流程(附件4)。
3.“教师发展综合平台”的登录入口在党委教师工作部门户网站,教师操作手册以及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演示流程已上传至“教师发展综合平台—平台使用指南”模块,可进入平台学习使用。
4. 对于教职工使用“教师发展综合平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教发中心工作群”QQ群咨询(QQ群号:905795322)。
5.由于疫情原因,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鼓励以线上形式开展,提供相关证明(会议通知、后台数据截屏、培训证书等)即可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郝帅 联系电话:86173066
附件:1. 《西安工业大学专任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转换对照表》
2.继续教育活动参加人员信息汇总表
3.“教师发展综合平台”学院信息员联络表
4. 继续教育学分线上登记工作流程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5月14日